江苏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20-03-07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发〔2018〕166号)、《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泰人社发〔2016〕48号)精神,经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市外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8:00至2020年3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jstzcdcbgs@163.com:①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④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⑤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⑥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

  (3)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陆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回复,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分综合能力答辩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科目,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综合能力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备案完成后,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引进工作政策咨询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负责引进人才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393109,联系人:于先生、蔡女士。主管部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23-86393166。

  五、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23-86393619,联系人:张琦。

  六、引进工作举报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393166、868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