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04-08 浏览
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是盐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委托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管理。因工作需要,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单位及人数

  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人。(见附件1)

  二、  选调对象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公务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备《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所列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5)与选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1307室)。联系人:邓君亭,联系电话:86663350。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编制性质、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邮政管理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邮政行业法律法规等。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取得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公文写作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收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未能提供证明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经盐城市邮政管理局党组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九、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过程监督。

  2、本公告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6663356(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

  0515-80500719  0515-805007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15-86663350(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