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沭阳县司法局2020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简章
日期:2020-04-27 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社区矫正工作岗位:2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沭阳籍户口,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曾受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④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由沭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沭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大楼710室,联系电话:0527-80960766)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当天将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成绩相同的,则进行现场加试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进入考察人员主动提供无犯罪证明和信用记录报告,同时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及沭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沭阳县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县人社局备案,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四、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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