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徐州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来源: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日期:2020-05-05 浏览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和学校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徐州医科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 品行良好,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本科(不含专升本)和硕士均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

  7.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8. 国内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20年毕业并且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9.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需求

  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 报名方式: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纸质材料。

  应聘者需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签名后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xzhmu.edu.cn,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报名表务必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格式命名。

  3. 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4. 资格初审:人事处联合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发送初审通过邮件,时间自6月4日至6月5日。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4日至6月5日向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陈述申辩。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将听取其陈述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审查结论。告知审查结论,可以采取网上审查网上告知、现场审查现场告知等方式。

  5. 初审通过人员请于6月10日下午3点前扫描初审通过邮件中缴费二维码缴纳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

  6.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我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考察和体检

  (一)考试

  1. 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学校将及时告知该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 考试方式

  教师岗位:笔试+试讲+实践技能测试;

  其他专业技术(实验):笔试+实践技能测试。

  3. 考试组织

  (1)笔试

  20301和20302岗位笔试内容以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组织参加资格复审,如某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3人,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由人事处联合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详细简历;

  ②《徐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并手写签名;

  ③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打印件;

  ④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打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扫描打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扫描打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扫描打印件,如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查新工作站开具的SCI论文检索证明等。

  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单位及岗位、参加试讲或实践技能测试的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3)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4)实践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实践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0301、20302和20303岗位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60%。

  (二)心理测试

  1. 所有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

  2. 因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

  1. 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缴纳。

  2.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2.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

  3. 不能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时间安排

  1. 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15日下午三点

  2. 笔试时间:6月16日上午

  3. 资格复审时间:6月16日下午

  4. 试讲、实践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时间:6月17日

  5. 考察体检时间待定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62032

  联系人:王老师 谢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电话:0516-83262246